LED照明驱动芯片企业晶丰明源科创板闯关成功股权纠纷及专利诉讼待解

2019-8-29 11:28:00
  • 据悉,晶丰明源选择的科创板上市条件和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的上市标准。

晶丰明源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产品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被广泛应用于主流的LED照明产品中。

招股书显示,飞利浦、欧普照明、得邦照明等公司均配套使用了晶丰明源的LED照明驱动芯片产品。2016年及2017年“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十强企业”共13家大型照明企业全部配套应用了公司LED照明驱动芯片。

2016年至2018年,公司实现营收5.67亿元、6.94亿元和7.67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2991.53万元、7611.59万元及8133.11万元,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08%、48.10%和34.52%。

从事电源管理驱动芯片研发与销售的晶丰明源,是国内LED照明驱动芯片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据招股书介绍,公司自主研发的寄生电容耦合及线电压补偿恒流、单电阻过压保护、过温闭环控制降电流等多项核心技术,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上述研发成果,不仅突破了国外芯片企业对LED照明驱动芯片的垄断,补齐了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的“最后一块拼图”,也成功化为公司业绩的“助推器”。

不过,真正让晶丰明源进入大众视野的,则是上市前夕同行提交的一纸诉状。公告显示,晶丰明源原定于7月23日上会,但因临时出现涉诉事项,上市委当日早间取消了对其发行上市申请的审议。公司由此成为科创板首名取消上会审核的“考生”。

根据《民事起诉状》,晶丰明源竞争对手矽力杰起诉公司两款产品分别侵犯其三项专利,并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等。

首先是7月22号的专利诉讼,晶丰明源竞争对手杭州矽力杰起诉公司两款产品分别侵犯其“ZL201410200911.9”、“ZL201510320363.8”、“ZL201710219915.5”三项专利,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相关涉诉产品并销毁相关库存,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晶丰明源受此影响中止之后,迅速在招股书上会稿中补充披露了相关诉讼影响。公司表示,杭州矽力杰三项专利之一的“可调光LED驱动电路”(ZL201410200911.9),已在23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无效。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裁定驳回与该专利相关的起诉。

至于其他两项专利,公司解释被控侵权产品与638号专利和115号专利(ZL201510320363.8、ZL201710219915.5)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不一致,并未落入上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且,杭州矽力杰所提起的三件专利,未触及公司的核心技术。诉讼涉及的相关产品占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小,对公司利润贡献较低,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及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据悉,晶丰明源共涉及6起诉讼案件,原告方均为矽力杰。这6起诉讼案件中,有2件被宣告无效,晶丰明源已申请审理法院裁定驳回。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其余4个案件涉及赔偿金额共计约2000万元,若涉诉案件最终败诉,需承担的赔偿应不超过4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对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卡着上会的时点起诉,充分反映出行业竞争的激烈。”有业内人士如此评价。尽管这段“插曲”并未影响晶丰明源科创板闯关的最终结果,但无疑成为审议环节的“考察重点”。

上市委在现场问询中,要求晶丰明源说明两款涉诉产品是否属于公司研发的正在积极开拓市场的新产品,该专利诉讼案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目标与产品方向构成影响,是否对公司发展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构成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该两项产品的产能扩充等问题。

此外,监管还就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比远低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专营经销商存在依赖,对其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公司毛利率及费用率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原因等进行追问。

值得一提的是,晶丰明源曾于2018年申请主板上市,但折戟而归。彼时证监会发审委的问询意见中就包括毛利率较低、经销收入占比较大等问题。此外,上交所对公司的三轮问询,也多次围绕“经销”展开细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