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被判赔2556万元

2015-11-9 9:14:00
  • 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被判赔2556万元

全景网讯 佛山照明昨日(11月8日)晚间披露,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公司被判向395件案件中各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人民币2276.44万元及港币341.92万港元(约合280.27万元人民币),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46.30万元。

  2013年9月17日至2015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共275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公告称,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涉及的损失将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构成重大影响。